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液化石油气瓶阀》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禁止气液双相瓶,只允许单纯的气相瓶或液相瓶。鉴于液相瓶风险较大,只规定了50kg一种规格;同时完善气瓶钢印信息,必须包括制造商、允许充装量、制造年月和设计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并要求印制深度不得低于0.7mm,便于使用者日常识读和满足监管要求;另外增加电子识读标志,电子识读标志写入了气瓶的关键信息,包括产品信息、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型式试验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