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青海新闻2月26日电 (孙睿)记者26日从青海省应急办理厅了解到,最新拟定的《青海省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方法》(暂行)(以下简称《方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该《方法》由省应急办理、公安、交通运送、生态环境、住宅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七部分联合拟定出台,旨在化解严重安全风险,提高青海省化工行业安全出产水平。
据介绍,近年来,青海省风险化学品工业规划有增无减、区域安全风险未得到有用管控、高风险的精细化工建设项目落地带来新的安全风险,安全出产事端多发频发的态势仍然严峻。现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要求和标准不行和谐一致,有关部分作业展开不行厚实详尽、合作和谐不行严密、作业进展不行平衡,存在各自为战、监管合力缺乏的状况,简单呈现监管穿插和监管盲区等问题。《方法》的出台是全面加强全省危化品安全出产作业的迫切需要,可以有用应对我省风险化学品安全出产严峻形势。
据了解,《方法》严厉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风险化学品安全出产作业的定见》及该省《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共九章89条,严密结合全省风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践,从出产、储存、运用、运营、管道运送和运送安全及抛弃处置办理等方面,进一步明晰了责任主体不明晰、监管责任不明晰等问题,填补了安全监管缝隙,完成了安全监管全掩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进一步强化法治办法,严厉标准风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办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