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 827-285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王裒院村村北一养鸡场异味扰民,鸡粪露天堆放,下雨时鸡粪随雨水流入王裒院扬水站污染水源。 潍坊市 大气、水 1.该养鸡场位于昌乐县营丘镇王裒院村村北1200米处,所在区域属适养区。养鸡场采用笼养技术,粪便和粪水经无害化处理后销售给周边种植户作为有机肥还田。7月15日,营丘镇政府及畜牧兽医部门针对养鸡场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问题,下达了《昌乐县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利用现场技术指导排查整改通知单》。目前,该养殖户正按标准新建过滤沉淀池、标准粪便堆积发酵平台以及防雨棚和围堰。经现场查看,鸡粪未露天堆放,存在轻微异味。2.该养鸡场西侧300米有一处洼地,由于连日降雨形成积水,既不是水源地,也没有扬水站。近期,临近洼地的该村村民郑某某购买养鸡场沉淀池过滤水,浇灌过农田,降雨量大时,农田积水自然流淌进入该洼地。 是 责令改正 1.督促该养鸡场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建设粪便堆积发酵平台以及防雨棚和围堰、过滤沉淀池,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责令营丘镇政府尽快将洼地内积水清理干净。目前已整改完毕。
148 827-287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常兴路众望家园二期小区环境脏乱,下雨时地下室及车库漏水严重,异味扰民。 德州市 水、大气 经调查,小区环境脏乱问题、地下室及车库漏水问题存在。现场检查时,周围未发现有异味。已查明漏水原因是防水未做好存在漏点,8月27日下雨渗漏导致地下室及车库进水。 是 责令改正、问责 针对现场情况,责令负责该小区物业的德州万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地下室和车库内积水排出,对脏乱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因该小区未进行工程质量综合验收,产权归山东通德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已安排该公司查找防水漏点,进行维修,避免再次漏水。经济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责令开发商多方筹集资金于2个月内对地下车库漏水问题进行整修,否则依法吊销其开发资质。 诫勉谈线 德州市陵城区地方政府于2010年堵塞马颊河一半面积的河道并向河内排放污水。山东353省道8公里处,马颊河大桥南端东侧有一排污口偷排工业废水。陵城区丁庄镇大薛庄村东北角有工业废料填埋。多次向当地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反映未处理。 德州市 水、固废 1.经调查,马颊河右岸薛庄社区段处于迎流转弯处,水流直接冲刷右岸。在2008年马颊河河道清淤治理时,为保障该处河道凹岸堤防工程及村庄安全,在此处滩地设置了弃土,2010年后个别村民私自在弃土上种植树木、搭建简易厕所等,但未对河道行洪、防汛造成不利影响。该问题属实。2.经调查,未发现有排污口排放工业废水。发现一处排污口为薛庄社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进水口,现场查看时,该处已被封堵,仍有污水渗出。原因是8月23日下午,薛庄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为避免造成生活污水充满沉淀池,形成污水外溢直排,村委会已对该处进行封堵,但封堵不彻底。经抢修,9月1日,污水处理设备已实现正常运转。8月30日,陵城区环保局出具的马颊河河道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排放未超标。偷排工业废水问题不属实。3.经调查,在大薛庄村东北的生产沟内,发现并挖出一般固废玻璃棉。(现该河沟已被填平,被租户种上了玉米。)该问题属实。4.经调查,陵城区环保局曾接到过大薛庄村村西桥下有废水排放,污染河道和薛庄社区将未处理的地暖井水通过大桥排入河道的信访,接访后,均进行了处置,但未接到关于偷排工业废水等其他信访案件。陵城区水务局、公安局均未接到信访举报。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问责 1.8月31日,陵城区水务局对大薛庄村两户村民私自占用河滩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德陵责改字[2017]4号),要求其9月5日前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貌。现河滩上的污水处理设备中控室及简易厕所已全部拆除。2.8月30日,陵城区环保局向丁庄镇大薛庄村委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村委会将沉淀池排污口进行彻底封堵。9月1日,丁庄镇薛庄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实现正常处理生活污水,现场已无生活废水渗漏现象。同时,根据马颊河排放标准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由丁庄镇监督社区实施改造,自9月2日起,利用10天时间,将污水管道改建至社区东侧,处理后排放到村庄东边生产沟内,用于农田灌溉。3.根据目前农田情况,决定秋收后对被填埋的一般固废玻璃棉进行全部清理处置。 党内警告1人,通报1人。
150 827-292 烟台市长岛县南长山街道孙家村孙某某破坏自然保护区内的树木,毁坏山体,未批先建住宅。多次向省、市、县相关部门举报,结果是仅要求孙某某补办土地手续。 烟台市 生态、其他 1.未发现被举报人本人及孙家村存在破坏自然保护区内树木和毁坏山体问题;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日常巡查也未发现此问题,而且在此之前也未接到相关举报。2.孙某某本人不存在未批先建住宅问题,但孙家村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批先建情况属实。该项目用地于2016年12月获省政府批准,但在未办理供地手续的情况下,该村擅自开工建设,未批先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但该项目不在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是 查封扣押、停产整治 针对孙家村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县住建局于2017年3月15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工建设通知书。2.县国土局先后两次对其作出处罚决定,罚款9.7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3.县国土局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项目土地和建筑物正在依法按程序公开挂牌出让。4.县住建局、国土局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在项目未办完手续前不开工建设。
151 827-293 德州乐陵市胡家街道杨家桥向东500米有三家水泥厂,粉尘严重,举报多次均未解决;市中街道三里庄村有一个生活垃圾处理场,散发刺鼻气味;在水泥厂往东,孙明纲村口有一加工厂,污染严重。 德州市 大气、扬尘、其他 1.关于“三家水泥厂粉尘严重”的问题。经调查,三家企业分别为乐陵市瑞林建材有限公司、乐陵市俊华建材有限公司以及乐陵市俊林建材厂。乐陵市瑞林建材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未生产,该公司破碎、球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下料、计量工序在密闭大棚内作业,原料堆放在密闭大棚内。厂区地面有洒水车循环洒水抑尘,符合堆场料场扬尘治理要求;乐陵市俊华建材有限公司现场存放的部分物料进行了覆盖但未进行密闭储存,存在扬尘污染;乐陵市俊林建材厂,现隶属于乐陵市俊华建材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未生产,现厂区用于俊华建材有限公司存放物料,物料进行了覆盖但未进行密闭储存,存在扬尘污染。该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场散发刺鼻气味”问题。乐陵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市中街道三里庄村西侧,2012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规模200吨/天,设计库容96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3年。2015年乐陵市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该场承担了全市17个乡镇(街道)及城区的所有生活垃圾处理任务。经调查,由于近期天气高温,雨水较多,填埋区垃圾产生异味明显。该问题属实。3.关于“孙明纲村口有一加工厂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加工厂为乐陵市天宇输送机械加工厂,原为焊接制作输送机并销售。因不符合环保要求于今年6月底被乐陵市列入“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15日,完成清理工作,达到“两断三清”标准,完成取缔工作。该厂区自7月中旬至今未存放生产设备及原料等物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加工等行为,也未发现任何污染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乐陵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9日对乐陵市俊华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增加建设物料大棚,将物料由覆盖改为仓库密闭存储,75天内完成建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2.一是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整治。做好垃圾覆盖工作,全力减少日常卸载和填埋作业时的垃圾裸露面积,垃圾卸载后及时推平、压实、覆盖,每天作业完成后全部覆盖,将垃圾作业面保持在最小状态,最大限度抑制异味的产生和扩散。二是加大消杀除臭强度。提高垃圾裸露面消杀除臭频次,每天上午、下午填埋作业中和作业结束后,及时对整个作业面进行不间断全覆盖消杀除臭。加大药剂喷洒浓度,将喷洒浓度由原来的1:50提高到1:20,确保清运车辆及垃圾场裸露面的消杀除臭实效。三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彻底解决原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容不足及异味问题,乐陵市在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一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75.9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天。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底调试运行。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52 827-295 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的魏某某非法占用土地,在兴福镇国际钢贸城建设停车场,造成扬尘及噪声污染。胜利油田金汪置业有限公司伙同镇政府破坏、倒卖500亩土地。 滨州市 生态、噪声、扬尘、其他 1.8月19日第一次接到转办单后,通过调查核实,发现该停车场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且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县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依法依规进行环评备案,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8月25日第二次接信访件后,兴福镇责令停车场在进出口处设立了围挡,并拉起了警戒绳,聘用4名保安24小时值班,禁止运营车辆进入。2.8月29日,经再次现场核实,未发现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3.该公司2006年4月27日因违法占地被县国土局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案件移交博兴县公安局。该停车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县国土资源局于8月19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与第8批930号、第14批1716号案件重复) 是 责令改正 停车场在进出口处设立围挡,并拉起警戒绳,聘用4名保安24小时值班。
153 827-298 青岛市黄岛区北京路37号,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粉尘严重。 青岛市 大气 1.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车间无异味。其在厂区堆放菜粕共大约32吨,露天堆存,用防水篷布覆盖,因8月22日大雨,有大约5吨菜粕被雨淋湿,受潮后的部分菜粕的味道较重。菜粕的主要成分为蛋白、水分和灰分,散发的菜籽油气味不含对有害的成分。黄岛环保分局于8月29日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四个点位的粉尘和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经监测,2个点位臭气浓度超标。2.该公司所有生产过程均在厂房内密闭进行,没有粉尘排放。8月29日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四个点位的粉尘进行了监测,均符合颗粒物排放限值。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黄岛环保分局9月4日对青岛宇慧绿色工贸有限公司臭气浓度超标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2万元,并要求其全面清理味源,杜绝异味产生。2.该公司8月30日已将露天堆存的32吨菜粕清理完毕,目前现场无异味。
154 827-308 烟台蓬莱市紫荆山街道马家泊村村南,民和第五种鸡场排放异味扰民。 烟台市 大气 蓬莱民和肉鸡养殖有限公司第五种鸡场位于蓬莱市紫荆山街道马家泊村南,该场占地15807平方米,现存栏父母代肉雏鸡10万只。按照2017年6月1日实施的《蓬莱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该场属于畜禽限养区。该场异味主要来自风机排出的雏鸡自身体味。2017年8月30日,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4个监测点位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是 责令改正 蓬莱民和肉鸡养殖有限公司已订购喷淋设备,对鸡舍内排出的气体进行喷淋除味,进一步减少异味污染。蓬莱市畜牧局已于8月24日向市政府提报了《关于适时启动中心城划定区域民和种鸡场搬迁的报告》,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民和种鸡场搬迁计划。
155 827-310 青岛市莱西市夏格庄镇夏一村,嘉和兴制粉有限公司产生刺鼻气味和噪声,严重污染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