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1.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清扫,确保实验室卫生、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危化品储存、使用或挥发性危险废液储存的实验室严禁明火,安排人员做好定期通风。化学试剂存放要分类有序,不超量存放,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混放,试剂不叠放。
3.做好气体钢瓶的管理。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良好、远离热源,实验场所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气体钢瓶必须做好固定;不再使用时应关闭总阀;钢瓶附件齐全,未在使用中的气瓶应有气瓶帽。
4.加强实验室运行特殊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严禁使用超期未检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好个人防护。
5.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化学废弃物暂存区远离火源、热源和不相容物质;危险废物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信息标签、警示标志;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
6.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大型仪器设备、高功率的设备与电路容量相匹配;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电吹风等设备使用完后及时拔插头;离开实验室时应关闭电源。
1.紧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以“实验室危险源目录”为抓手,全覆盖、无死角,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参照“河南大学2023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项目表”(附件1),小问题立行立改,大问题列出台账、倒排时间表进行整改,尽快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自查时间:2023年9月11—13日。台账(附件2)于9月13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5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