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多雨季节,是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市安委办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危化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通过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科研、实验、检验等活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查,查清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数量以及危化品使用品种、使用量、储存量、用途等信息,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及相关规定,对全市相关行业、领域单位开展排查,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仓库、罐区、露天堆场;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罐区、堆场、集装箱、货运场地;各类非危化生产企业的危化品库房、储罐等;各类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库房,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 GB50016 相关规定。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也不应贴邻建造等。
市安委办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加强值守,保证通讯和信息畅通,组织好救援力量,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密切关注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雷电、大风、强降雨等防范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