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氧气进入途径主要是通过呼吸。常压下,当空气中的氧气浓度超过40%时,人就有可能发生氧中毒。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参考解析:《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参考解析:电流对伤害程度与这些因素有关:(1)通过电流的大小。(2)通电时间的长短。(3)电流通过的途径。(4)电流的种类。(5)触电者的健康状况。
5、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参考解析:《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40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8、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解析:《消防法》第60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参考解析: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需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全员的具体工作中,通过培育员工共同认可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规范,在企业内部营造自我约束、自主管理和团队管理的安全文化氛围,最终实现持续改善安全业绩、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目标。
10、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参考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1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参考解析:电伤包括(1)电烧伤。(2)皮肤金属化。(3)电烙印。(4)机械性损伤。(5)电光眼。
12、危险化学品的标志设主标志由表示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与主标志相同。
参考解析:《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规定: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13、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半年。
14、应急救援过程中,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品种类、数量,事故性质,危险范围等。
16、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9、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可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进行修理作业。
参考解析:《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第47条 (四)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五)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23、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是隔开储存。
参考解析:《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参考解析:《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参考解析:《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隔离储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参考解析:《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引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为化学物质及其制品提供了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种信息。并能提供有关化学品的基础知识、防护措施和应急行动等方面的材料。在一些国家,SDS也称作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ISO11014中采用SDS术语。SDS是化学品生产供应企业向用户提供基本危害信息的工具(包括运输、操作处置、储存和应急行动等)。ISO11014的目的是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使各国在化学品安全信息表述方面达到一致”。
29、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安全装置。
参考解析: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装置。《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中还规定,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
3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参考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3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3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以及环境污染事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参考解析:原文表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34、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35、水压试验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受压元件的强度。同时也可以通过水在局部地方的渗透等发现潜在的局部缺陷。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采购危险化学品。
参考解析:液氧是不可燃的,但它能强烈地助燃。所有可燃物质(包括气、液、固)和液氧混合时就呈现爆炸危险性,这种混合物常常由于静电、机械撞击、电火花和类似的作用,特别是当混合物被凝固时经常能发生爆炸。
39、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可以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条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48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 (三)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47、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不定期检查、检测。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3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参考解析:防毒面具是个人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防止毒气、粉尘、细菌、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等有毒物质伤害的个人防护器材。带防毒面具进入容器作业时,当感到身体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及时撤出容器。
参考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50、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5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所在单位要加大投入,引进采用高效快速救援钻机、大型排水设备、大型清障支护设备、快速灭火、堵漏、洗消设备以及人员避险、搜寻、定位等装备,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54、高温高压下的氢对碳钢有严重的腐蚀作用,为了防止这种腐蚀,应选用耐氢腐蚀性能良好的低合金铬钼钢作为加氢反应器等。
55、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统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的规定,发给从业人员资金由其自行购买。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42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25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0、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可以先投入施工建设。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95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6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参考解析:《安全生产法》第45条规定: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